序:至此,巴菲特演講終於過半。


問題:講講你喜歡的企業,不是企業具體的名字,而是什麼素質的企業你喜歡?


巴菲特

我只喜歡我看得懂的生意,這個標準排除了90%的企業。你看,我有太多的東西搞不懂。幸運的是,還是有那麼一些東西我還看得懂。

設想一個諾大的世界里,大多數公司都是上市的,所以基本上許多美國公司都是可以買到的。讓我們從大家都懂的事情上開始講吧(巴菲特舉起他的可樂瓶),我懂得這個,你懂得這個,每個人都懂這個。這是一瓶櫻桃可樂,從1886年起就沒什麼變化了。很簡單,但絕不容易的生意。

我可不想要對競爭者來說很容易的生意,我想要的生意外面得有個城墻,居中是價值不菲的城堡,我要負責的、能干的人才管理這個城堡。

我要的城墻可以是多樣的,舉例來說,在汽車保險領域的GEICO(譯者注:美國一家保險公司),它的城墻就是低成本。人們是必須買汽車保險的,每人每車都會有,我不能賣20份給一個人,但是至少會有一份。消費者從哪里購買呢?這將基於保險公司的服務和成本。多數人都認為(各家公司的)服務基本上是相同的或接近的,所以成本是他們的決定因素。所以,我就要找低成本的公司,這就是我的城墻。

當我的成本越比競爭對手的低,我會越加注意加固和保護我的城墻。當你有一個漂亮的城堡,肯定會有人對它發起攻擊,妄圖從你的手中把它搶走,所以我要在城堡周圍建起城墻來。

三十年前,柯達公司的城墻和可口可樂的城墻是一樣難以逾越的。如果你想給你6個月的小孩子照張像,20年或50年后你再來看那照片,你不會象專業攝影師那樣來衡量照片質量隨著時間的改變,真正決定購買行為的是軟片公司在你的心目中的地位。柯達向你保證你今天的照片,20年,50年后看起來仍是栩栩如生,這一點對你而言可能恰恰是最重要的。30年前的柯達就有那樣的魅力,它占據了每個人的心。在地球上每個人的心里,它的那個小黃盒子都在說,柯達是最好的。那真是無價的。

現在的柯達已經不再獨占人們的心。它的城墻變薄了,富士用各種手段縮小了差距。柯達讓富士成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贊助商,一個一直以來由柯達獨占的位置。於是在人們的印象里,富士變得和柯達平起平坐起來。

與之相反的是,可口可樂的城墻與30年前比,變得更寬了。你可能看不到城墻一天天的變化。但是,每次你看到可口可樂的工廠擴張到一個目前並不盈利,但20年后一定會的國家,它的城墻就加寬些。企業的城墻每天每年都在變,或厚或窄。10年后,你就會看到不同。

我給那些公司經理人的要求就是,讓城墻更厚些,保護好它,拒競爭者於墻外。你可以通過服務,產品質量,價錢,成本,專利,地理位置來達到目的。

我尋找的就是這樣的企業。那麼這樣的企業都在做什麼生意呢?我要找到他們,就要從最簡單的產品里找到那些(杰出的企業)。因為我沒法預料到10年以后,甲骨文,蓮花,或微軟會發展成什麼樣。比爾●蓋茨是我碰到過的最好的生意人。微軟現在所處的位置也很好。但是我還是對他們10年后的狀況無從知曉。同樣我對他們的競爭對手10年后的情形也一無所知。

雖然我不擁有口香糖的公司,但是我知道10年后他們的發展會怎樣。互聯網是不會改變我們嚼口香糖的方式的,事實上,沒什麼能改變我們嚼口香糖的方式。會有很多的(口香糖)新產品不斷進入試驗期,一些以失敗告終。這是事物發展的規律。如果你給我10個億,讓我進入口香糖的生意,打開一個缺口,我無法做到。這就是我考量一個生意的基本原則。給我10個億,我能對競爭對手有多少打擊?給我100個億,我對全世界的可口可樂的損失會有多大?我做不到,因為,他們的生意穩如磐石。給我些錢,讓我去占領其他領域,我卻總能找出辦法把事情做到。

所以,我要找的生意就是簡單,容易理解,經濟上行得通,誠實,能干的管理層。這樣,我就能看清這個企業10年的大方向。如果我做不到這一點,我是不會買的。基本上來講,我只會買那些,即使紐約證交所從明天起關門五年,我也很樂於擁有的股票。如果我買個農場,即使五年內我不知道它的價格,但只要農場運轉正常,我就高興。如果我買個公寓群,只要它們能租出去,帶來預計的回報,我也一樣高興。

人們買股票,根據第二天早上股票價格的漲跌,決定他們的投資是否正確,這簡直是扯淡。正如格拉姆所說的,你要買的是企業的一部分生意。這是格拉姆教給我的最基本最核心的策略。你買的不是股票,你買的是一部分企業生意。企業好,你的投資就好,只要你的買入價格不是太離譜。

這就是投資的精髓所在。你要買你看得懂的生意,你買了農場,是因為你懂農場的經營。就是這麼簡單。這都是格拉姆的理念。我67歲就開始對股票感興趣,在11歲的時買了第一只股票。我沉迷於對圖線,成交量等各種技術指標的研究。然后在我還是19歲的時候,幸運地拿起了格拉姆的書。書里說,你買的不是那整日里上下起伏的股票標記,你買的是公司的一部分生意。自從我開始這麼來考慮問題后,所以一切都豁然開朗。就這麼簡單。

我們只買自己諳熟的生意。在坐的每一個人都懂可口可樂的生意。我卻敢說,沒人能看懂新興的一些互聯網公司。我在今年的Berkshire Hathaway的股東大會上講過,如果我在商學院任教,期末考試的題目就是評估互聯網公司的價值,如果有人給我一個具體的估價,我會當場暈倒的(笑)。我自己是不知道如何估值的,但是人們每天都在做!

如果你這麼做是為了去競技比賽,還可以理解。但是你是在投資。投資是投入一定的錢,確保將來能恰當幅度地賺進更多的錢。所以你務必要曉得自己在做什麼,務必要深入懂得(你投資的)生意。你會懂一些生意模式,但絕不是全部。

問題:就如你剛才所說,你已經講了事情的一半,那就是去尋找企業,試著去理解商業模式,作為一個擁有如此大量資金的投資者,你的積累足以讓你過功成身退。回到購買企業的成本,你如何決定一個合適的價格來購買企業?


巴菲特

那是一個很難作出的決定。對一個我不確信(理解)的東西,我是不會買的。如果我對一個東西非常確信,通常它帶給我的回報不會是很可觀的。為什麼對那些你只有一絲感覺會有40%回報的企業來試手氣呢?我們的回報不是驚人的高,但是一般來講,我們也不會有損失。

1972年,我們買了See’s Candy(一家糖果公司)。See’s Candy每年以每磅1.95美元的價格,賣出16百萬磅的糖果,產生4百萬的稅前利潤。我們買它花了25百萬。我和我的合伙人覺得See’s Candy有一種尚未開發出來的定價魔力,每磅1.95美元的糖果可以很容易地以2.25的價錢賣出去。每磅30分的漲價,16百萬磅就是額外的480萬呀,所以25百萬的購買價還是划算的。

我們從未雇過咨詢師。我們知道在加州每個人都有一個想法。每個加州人心中對See’s Candy都有一些特殊的印象,他們絕對認這個牌子的糖。在情人節,給女孩子送See’s Candy的糖,她們會高興地親它。如果她們把糖扔在一邊,愛理不理,那我們的生意就糟糕了。只要女孩子親吻我們的糖,那就是我們要灌輸給加州人腦子里的,女孩子愛親See’s Candy的糖。如果我們能達到這個目標,我們就可以漲價了。

我們在1972年買的See’s Candy,那之后,我們每年都在1226日,聖誕節后的第一天,漲價。聖誕節期間我們賣了很多糖。今年,我們賣了3千萬磅糖,一磅賺2個美元,總共賺了6千萬。十年后,我們會賺得更多。在那6千萬里,55百萬是在聖誕節前3周賺的。耶穌的確是我們的好朋友(笑)。這確實是一樁好生意。

如果你再想想,關於這生意的重要一點是,多數人都不買盒裝巧克力來自己消費,他們只是用它來做為生日或節日的饋贈禮品。情人節是每年中最重要的一天。聖誕節是迄今為止最最重要的銷售季節。女人買糖是為了聖誕節,她們通常在那前后23周來買。男人買糖是為了情人節。他們在回家的路上開著車,我們在收音機節目里放廣告,“內疚,內疚”,男人們紛紛從高速路上出去,沒有一盒巧克力在手,他們是不敢回家的。

情人節是銷售最火的一天。你能想像,在情人節那天,See’s Candy的價錢已經是11美元一磅了(譯者注:又漲價了)。當然還有別的牌子的糖果是6美元一磅。當你在情人節的時候回家(這些都是關於See’s Candy深入人心的一幕幕場景,你的那位接受你的禮品,由衷地感謝你,祝福剩下的一年),遞給你的那位(6塊錢的糖),說,“親愛的,今年我買的是廉價貨”?這絕不可能行得通!

在某種程度上,有些東西和價格是沒關係的,或者說,不是以價格為導向的。這就像迪斯尼。迪斯尼在全世界賣的是16.9519.95美元的家庭影像制品。人們,更具體的說,那些當媽媽的對迪斯尼有著特殊的感情。在座的每個人在心中對迪斯尼都有著一些情愫。如果我說環球影視,它不會喚起你心中的那種特殊情愫;我說20世紀福克斯公司,你也不會有什麼反應。但是迪斯尼就不同。這一點在全世界都如此。當你的年紀變老的時候,那些(迪斯尼的)影像制品,你可以放心讓小孩子每天在一邊看幾個小時。你知道,一個這樣的影片,小孩子會看上20遍。當你去音像店時,你會坐在那兒,把十幾種片子都看上一遍,然后決定你的孩子會喜歡哪一部?這種可能性很小。別的牌子賣16.95,而迪斯尼的賣17.95,你知道買迪斯尼的不會錯,所以你就買了。在某些你沒有時間的事情上,你不一定非要做高質量的決定。而作為迪斯尼而言,就可以因此以更高的價格,賣出多得多的影片。多好的生意!而對其他牌子來講,日子就不那麼好過了。

夢想家們一直努力打造出類似於迪斯尼概念的品牌,來同它在世界範圍內競爭,取代人們心中對迪斯尼的那份特殊情愫。比如,環球影視吧,媽媽們不會在音像店里買他們的片子,而放棄迪斯尼的。那是不可能發生的。可口可樂是在全球範圍內和喜悅的情緒關聯在一起的。不管你花多少錢,你想讓全世界的50億人更喜歡RC可樂(譯者注:巴菲特杜撰出來的飲料牌子),那是做不到的。你可以搞些詭計,做折扣促銷,等等,但都是無法得逞的。這就是你要的生意,你要的城墻。

譯者:易曉斕  來源: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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