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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收入148萬 在北市仍屬中低收入戶
林郡妙報導 2008/08/02
家庭年收入要多少才不算中低收入戶?今年主計處的統計可能讓大家嚇一大跳。根據中時電子報報導,依據政府統計,正當大多數人抱怨、薪水銳減的年代,中低收入戶的門檻、反而降低,家庭年收入達148萬,在台北市都還只算中低收入戶。
報導指出,依據主計處統計,各個城市居民,依照家庭年收入的高低,可以排出次序,其中,可以用一個金額做為中間點,可以區分成前半段、後半段,以台北市而言,這個中間點就是148萬元。
今年一個年收入148萬的家庭,已掉入後半段,成為中低收入戶,報導說,這都是因為另有一批M型左方的家庭,收入大增,拉高整體的平均家庭收入金額。
在高雄市、台中市方面,這條家庭年收入的分界線標準,今年則是107萬,全國各省轄市及金門、連江縣,這個家庭年收入前段班、後段班分野落在97萬元。
來源:http://media.career.com.tw/epaper/enews/center_news.asp?no3=3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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