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公司提案與決策效率探討
樊耀宗與鄭金典,"工業設計公司提案與決策效率探討”, 中華民國設計學會第七屆設計學術研究成果研討會,pp.825-830,台灣科技大學,May/4/2000。
以產品開發常態來說,工業設計的執行往往是居於產品開發程序較為前端的。工業設計是一種「程序導向」(Process-oriented)的創造活動,它不是一種孤立單獨的行為,而是一種不斷且連續的創造活動的過程程序性、步驟化的特性乃是工業設計的本質。
工業設計公司
一家工業設計公司主要的業務在於協助客戶解決在產品開發或設計上的問題,也就是在設計方面提供其創造力、判斷力、和其專業知識,屬於專業性的顧問服務。
以設計公司的觀點來說,除了設計本身的目標族群外,委託主也是一個影響設計的重要因子,他們更關係著設計案進行的順利與否。ZIBA設計公司創辦人Sohrab Vossoughi認為顧客絕對是團隊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組成份子,設計的過程中,設計團隊需要顧客的指點,需要他們參與決策或一起解決困難。張仲良提到產品設計公司的經營理念多是以客戶滿意為主。
工業設計流程
工業設計是一種「程序導向」(Process-oriented) 的創造活動,過程中的一系列活動謂之設計流程。Thomas(1993)認為不同企業對新產品的開發程序可能有不同的認知與做法,可歸納成(1)循序漸進式新產品開發:開發程序一步接一步進行並採取不定期審視程序;(2)重置式新產品開發:再開發某時點採多個程序同時進行相互重疊;(3)機動式新產品發展:以團隊方式共同在整個開發過程中所有階段一起合作;(4)零亂式新產品發展:整個開發過程無章法,但是成員空間較大且較自由,可能因此而激發出有創意的解答,或具突破性的想法[3]。一般所謂產品開發流程是從企劃的開端到生產,有些甚至包括銷售及售後服務,涵蓋整個產品的所有開發工作的敘述,橫跨了業務、企劃、工設、電子、結構以及生產及銷售等等各領域之工作。鄧成連表示工業設計流程與產品開發流程,大多數的起點位於設計分析,始於構想草圖者次之;而終點多位於圖面移交機構,只有少數涉入成品階段。工業設計之程序,除其主要之設計工作外(由構想草圖至設計圖面移交),可向前擴張涉入企劃與分析之階段,亦可向後延伸至成品之試作與組裝。
設計提案與決策
設計是一個整合和解析的過程,在設計過程中的每一個步驟都會有各個解答案發展出來。設計人員必須在諸多替選案中選出一個或數個提案,作為後續階段發展之用。所以在所有設計階段中,評估和決策都會發生。陳文印表示設計流程通常是非線性的,有些步驟是可重疊、可重覆、可循環(如探索>>選擇>>修正)之反覆的(Iterative)過程。Cooper將工業設計流程中的工作分為階段(stage)及門檻(gate)兩種,”門檻”中的工作是為了決定前一”階段”中所產出的結果是否足以成為下一”階段”的輸入,也就是扮演著一種閘門的關鍵角色。
就產品開發廠商委託工業設計公司進行設計的這種合作模式而言,上述流程中的”門檻”即是由設計一方進行提案,來尋求客戶作出決策的互動行為,這些互動包括了Turner舉出的:1、設計要求檢討(Requirement reviews)、2、初步檢討(Preliminary reviews)、3 、設計中期檢討(Intermediate reviews)、4、最後設計檢討(Final design reviews)、5、設計定案檢討(Design verification or appraisal reviews)。
工業設計流程模型
階段一 確認需求 | |
起始 | 委託緣起 |
主要工作 | 了解客戶設計需求、估價及報價、訂定工作進度、簽訂合約… |
結束 | 簽訂合約 |
階段二 研究分析 | |
起始 | 簽訂合約 |
主要工作 | 了解設計限制、進行各種研究分析、設計企劃、研擬設計方針… |
結束 | 訂定設計方針(design guideline、design brief) |
階段三 概念發展 | |
起始 | 開始構想發展 |
主要工作 | 任何形式之構想發展、內部構想討論、提案會議… |
結束 | 提出設計案(concepts) |
階段四 具體化 | |
起始 | 對提案作修正或精練 |
主要工作 | 設計再發展、設計修正、具體化、細部設計… |
結束 | 外觀設計結束、成果移交 |
階段五 實現生產 | |
起始 | 進行與生產直接相關之活動 |
主要工作 | 機構/結構設計、CAD/CAM、模具設計、生產計劃… |
結束 | 成果移交、結案 |
國內設計公司業務現況
“台灣北部地區工業設計公司近年來主要的業務大多來自IT與3C產業,電腦及其週邊以及部分通訊產品。” 台灣廠商通常是在急迫的情況下委託設計公司,所以專案一向為期不長,超過兩個月的案子已屬少見,甚至有日漸縮短的趨勢。
研究分析資料
研究分析工作主要目的在於將客戶的需求正確無誤的轉換成設計方針。王介丘認為”並非完全聽從客戶提供的規格,而應向上推導,客戶的規格提供何功能,而這些功能是否吻合使用者的需求”。
構想表現資料
“工具雖然不足以影響設計的內涵;但運用適當的工具,對提昇效率是有幫助的[15]”。以下為四種構想表現形式的討論。(1)3D電腦外觀模擬:為應用最普遍之形式,優點在於可快速模擬真實產品外觀甚至材質光影,與後端的機構設計有較好的銜接,電腦圖檔的快速傳輸可供遠距離之討論,但若3D模擬的真實度不夠,可能導致傳達的失誤,且缺乏真實量感與觸感,不適合檢討一些涉及握持或操作的產品。(2)2D電腦繪圖:較之3D電腦外觀模擬則製作更為迅速,但缺點除上述外,對於較為複雜之造型表達有相當限制。(3)草模型:具真實的量感手感與光影變化,與客戶溝通檢討時有較佳的表現與傳達力,且製作過程中能幫助設計師檢討與思考,但細節處理以及材質運用方面則有所限制。(4)手繪構想草圖:通常為設計師最原始的造型思考工具,是最快速且最經濟的表現形式,但繪圖的品質不佳時難以完整傳達構想。
設計輸出資料
現今設計公司從構想發展到具體化以致於實現生產階段,均以3D形式為最多。
決策效率不彰之探討
歸納設計案常見的延誤原因有:(1)客戶需求不明(2)雙方溝通不良(3)產品規格更動(4)市場條件變化(5)客戶公司改組或倒閉…等,其中後面三項原因還可能使設計案中途終止。
對增進決策效率建議之提案原則:
(1) 由參與工作較深者擔任與客戶接觸的角色。
(2) 在設計規範及方針擬定時,及早充分檢討。
(3) 提案時應僅指陳出各構想的特色所在,而非推薦某構想。
(4) 對自己的設計持有充分的信心。
(5) 在溝通檢討的過程中,讓客戶投入表達意見。
(6) 討論過程中完整記錄修正之原因及方向
(7) 設計迴路與中止之責任歸屬應事先明定於契約。
(8) 提案時輔以充分之分析研究資料。
(9) 在各個討論的檢核點加進客戶需要的提案格式。
(10) 運用適當的構想表現工具
(11) 了解客戶的決策過程。
(12) 快速掌握客戶設計需求的變動。
資料來源:http://asia.edu.tw/~ophir/abstract/20020514-IDCP.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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