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1997.01.30

別讓電腦將時光倒流

⊙傅尚裕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很多朋友覺得Asp不是很好學,我覺得其實有了一定的編程基礎,再加上那麼一點點技巧,入門是不難的(不過要做好也不是很容易,要很多的相關知識──什麼Sql Server數據庫語言啦,數據架構啦(這些都是在優化Asp的算法時候要熟悉的)。
    在這只和大家談談我個人是怎書寫和調試Asp的,希望能給大有一點幫助……
Asp腳本的書寫︰

一、注意區釐清楚html語法和VBScript語法。因為Asp是混合使用Html語法和VBScript語法的(當然,我全部寫成VBScript語法也可以,不過那樣的程式那難閱讀)。最好使用一些能標示html標記和VBScript標記的編輯工具,比如Ultra Edit什麼的。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05/02/28

理財規劃的大學學士學位

CFP課程要求240個小時的教育時間,及通過6個科目的測驗,但是其實現在美國的大學教育,已經開始提供專攻理財規劃的大學學位,240個小時的教育時間,其實大概只有相當於大學一個學期的上課時數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那麼什麼是經濟基礎呢?

我們叫全部的生產力綜合叫經濟基礎,它的核心是財產關係和經濟關係,這是基本的常識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投資型保險之銷售通路

金融機構通路

我國政府為提昇金融業競爭力,大力促成金融控股公司(金控)法的通過,並於九十一年一月正式施行,目前已有十餘家金融控股公司陸續核准成立。

為維護金控公司旗下子公司跨業銷售、共同行銷之金融秩序,金控法第43條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其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業務或交易行為、共同業務推廣行為、資訊交互運用或共用營業設備或營業場所之方式,不得有損害其客戶權益之行為。前項業務或交易行為、共同業務推廣行為、資訊交互運用及共用營業設備或營業場所之方式應由各相關同業公會共同訂定自律規範報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前項自律規範,不得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情事。」

有關金控法在交叉銷售之法令、自律規範及行銷規範彙整如下:

(1)金融控股公司共同行銷之規範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投資型保單保費逐年增

 
廣 告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針對投資型保單有幾建議

1.如果你一直把投資型保單與市場金融的投資管道重疊那這是一個不良不健全的理念
2.既然叫投資型保單.他當然有一定的投資標的物及內容.他的安全性及保守性自然不在話下.要高報酬相對需負責高風險.沒有所謂高獲利0風險.有請報條明路.謝謝
3.你假設以它的保費會消減到你的獲利.那你就不懂投資型保單了.因為它有分甲.乙型但市場大不份賣的都是乙型保單.若想知道那幾間有賣甲型歡迎你來信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請問
1.投資型保單 除了 投資帳戶的帳戶價值 它有 一般保單的現金價值嗎?
回答:
每家保險公司賣的投資型保單扣除的保費費用都不一樣,第一年有扣除85%,90%甚至100%的....意思就是假設我第一年開始每年年繳定期定額24000元,如果扣除的費用是90%那就剩下2400元投資在基金;如果想要多一點錢投資在基金就可以以繳交彈性保險費的方式....也就是說和一般保單一樣有現金價值...但一般保單在第一年度並非有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解約或貸款,但投資型保單通常在購買以後第三個月月初就可以免費贖回或買進囉~~~^.^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有沒有必要買保險!要買什麼保險?要買多少保險?絕對不是人云亦云。
買保險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沒有風險為何要買保險?

在日本,所有女性要結婚時,
最關心的一件事,就是問對方擁有多少保險? (日本投保率600%)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淺談投資型保險     


台灣投資型保險市場現況

我國導入投資型保險的外在環境跟日本導入變額保險有幾分類似,我國壽險業者所面臨的經濟環境是通貨膨脹率不高、利率特續下跌(2001年央行連續十二個月調降重貼現率)、房地產長期不景氣、股票市場下跌,保險業資金運用又受到高度的限制和監理,保險業面臨資金運用投資報酬率急速下降。保險司為使人壽保險業者能較有彈性應付低利率所帶來的投資風險,也改變責任準備金利率的訂定公式。由於低預定利率所帶來的高保費使要保人轉而尋找其他能帶來較高報酬率之保險商品或投資工具,投資型保險由要保人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正好為保險業規避利率風險提供另一條出路。

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自九十年六月二十九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七月九日總統令公布後,正式賦予保險業經營投資型保險業務之依據。保險法上的新的規定提供推動投資型保險的兩大基礎:「資產劃分」-- 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項「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非各該投資型保險之受益人不得主張,亦不得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及「分離帳戶」-- 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五項「保險業經營投資型保險之業務應專設帳簿,記載其投資資產之價值」,並排除保險法對保險業資金運用之限制--「…其投資由主管機關另訂管理辦法,不受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至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二、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規定之限制。」然而,「投資型保險」的內容定義、商品特性、保單範圍倒底為何?從修正案立法條文無法具體陳述,如以規範投資型保險條文所在,祗能推論投資型保險為我國人身保險中人壽保險之新種商品之一。

保險法相關法規

法令

sleepingwol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